后世影响
五言诗 阮籍是建安以来第一个全力创作五言诗的人,其《咏怀诗》把八十二首五言诗连在一起,编成一部庞大的组诗,并塑造了一个悲愤诗人的艺术形象,这本身就是一个极有意义的创举,一个显著的成就,在五言诗的发展史上奠定了基础,开创了新的境界,做出了巨大的贡献,对后世作家产生了重大影响。如晋左思、张载、陶潜(《饮酒》),南北朝刘宋的鲍照,北周的庾信,唐陈子昂(《感遇》),李白(《古风》)等人诗篇都是以抒情言志,广泛涉及现实生活,具有深厚思想内容的五言长诗,无不是对阮籍《咏怀诗》的继承和发展。 阮籍的《咏怀诗》或隐晦寓意,或直抒心迹,表现了诗人深沉的人生悲哀,充满浓郁的哀伤情调和生命意识,无不给人以“陶性灵,发幽思”的人生启悟。阮籍的诗形象得展现了魏晋之际一代知识分子痛苦、抗争、苦闷、绝望的心路历程,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和认识价值。对五言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,创造了抒情组诗的阮籍的《咏怀诗》以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美学情调出现在中国诗坛上,当时就引起了强烈反响。阮籍之后,诗人争先仿效其作,影响极为深广。后人给予“忧时悯乱,兴寄无端,而骏放之致,沉挚之词,诚足以睥睨八荒,牢笼万有”的极高评价,是当之无愧的新形式,开后代左思《咏史》组诗,陶渊明《饮酒》组诗的先河。
对曹雪芹 研究阮籍其人、其诗,难免让人想到《红楼梦》——阮籍的狷狂痴态、朦胧的诗篇、如履薄冰的处境以及对心理平衡的艰难追求等,都可以在《红楼梦》中找到影子。这难道仅仅是偶然现象吗其实,若论阮籍与《红楼梦》的作者曹雪芹之间的联系,也并非毫无缘由。 首先,曹雪芹倾慕阮籍。曹雪芹字“梦阮”(另说号“梦阮”),这“阮”应指阮籍。周汝昌先生曾指出:“‘梦阮’之一别号的背后可能暗示着曹雪芹对阮籍的梦想是并非泛泛的。”(《曹雪芹小传》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)这里提出了很有价值的可能性。另外,曹雪芹的好友敦诚“步兵白眼向人斜”(《赠曹雪芹》)的诗句,用阮籍(世称阮步兵)青白眼的轶事来称赞曹雪芹不肯随波逐流的傲世态度。物以类聚、人以群分,友人的赠诗揭示了曹雪芹与阮籍相似的才情和心境。 其次,曹氏与阮氏在历史上有亲缘关系。曹雪芹曾被比做魏武之子孙,敦诚曾写道:“少陵昔赠曹将军,曾曰魏武之子孙。君又无乃将军后,于今环堵蓬蒿屯。……爱君诗笔有奇气,直追昌谷破篱樊。……”(《寄怀曹雪芹》)诗中“奇气”的评价颇为传神,建安曹植“骨气奇高、词采华茂”(钟嵘《诗品》),到了《红楼梦》,的确体现出“文采风流今尚存”(杜甫《丹青引赠曹将军霸》)了。汉魏之际,曹氏与阮氏关系密切,阮籍之父阮瑀是曹氏父子身边的文官,父死之后,阮籍仍受曹氏的关怀。当然,曹雪芹“梦阮”不仅因为某种亲缘关系,更重要的还在于阮籍是他心灵的知者、行为的楷模。
红楼梦的影响 此外,《红楼梦》的朦胧意境与阮籍的《咏怀》诗很相似。阮籍的诗朦胧曲折,仅“孤鸿号外野,翔鸟鸣北林”两句,就有三种以上的解释,至今难以定论。《红楼梦》书中也曾提到阮诗,黛玉教导香菱学诗时说:“你若真心要学,我这里有《王摩诘全集》,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读一百首,细心揣摩透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,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,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,然后再把陶渊明、应玚、谢、阮、庾、鲍等人的一看。”这里谈到了“阮”,足见作者对阮籍的重视。不过,这段话还隐含了一个问题:中国诗史上,从魏晋南北朝到唐代,从诗佛、诗圣、诗仙、陶、谢、庾、鲍、阮籍、嵇康,再上溯到建安时代,便数三曹七子了。而《红楼梦》中只提了一个在当时年辈较小、存诗较少的应玚来代表建安作家,对才高八斗的子建、开一代文风的曹操和首倡“诗赋欲丽”的曹丕都故意避讳,恐怕是弦外有音的。“邺下才人应有恨,山阳残笛不堪闻。”从敦诚《挽曹雪芹》的诗句中可见,曹雪芹不仅世袭了建安曹氏的风骨,也承继了正始诗人含蓄曲折的风格。书中象这样闪烁其辞者不计其数,“满纸荒唐言,一把辛酸泪”,与其说《红楼梦》在写作上颇具匠心,不如说它象阮籍扑朔迷离的《咏怀》诗一样煞费苦心。 阮籍与曹雪芹之间的诸多联系,增强了笔者比较研究的好奇心和自信心。下面将通过四个相似点具体分析阮籍对《红楼梦》的影响。
(一) 时人多谓痴阮籍与《红楼梦》中的宝玉形象都有“痴”的特征。《晋书·阮籍传》:“容貌瑰杰,志气宏放,傲然独得,任性不羁……时人多谓之痴。”《红楼梦》的篇头诗即是“都云作者痴,谁解其中味。”而描绘宝玉的《西江月》词云:“无故寻愁觅恨,有时似傻如狂。”曹雪芹“痴”的自述以及对宝玉“似傻如狂”形象的塑造,都与阮籍的“时人多谓痴”酷似,不仅形似,而且神似。相似点是他们的“痴”都由于和“时人”不同。 阮籍和《红楼梦》中的宝玉都曾经被统治者所重视——阮籍受过当时持掌朝廷大权的司马昭的关心和庇护,司马氏甚至用联姻来拉拢他。(参见《晋书·阮籍传》和《晋书·何曾传》)宝玉也深得贾府至尊贾母的宠爱,其实,贾政对他的严厉也是一种望子成龙的爱。然而,得到当权者关爱的前提是他们必须顺服。正因为他们不安于头上那片庇荫,他们才成了“多余人”。不是现实社会要抛弃他们,是他们在摒弃黑暗社会。他们都很孤独,但那是一种走在时代前列的“前不见古人、后不见来者”的孤独。大凡历史先行者每每以痴狂的反常形态为当时世俗所不容,阮籍与《红楼梦》中的宝玉即是两个典例。 阮籍的放达形象常被视为魏晋风度的化身,他曾创造过一醉六十天不醒的醉酒记录,然而他的神志却始终是清醒的。正始时期,由于阮籍的影响,阮氏家族以清谈闻名。阮籍之侄阮咸因放达也被列入竹林七贤,阮籍的儿子阮浑也想效仿,却遭到了阮籍的反对。他之所以阻止儿子放浪纵恣,“盖以浑(阮浑)未识己之所以为达了。”(戴逵《竹林七贤论》)他担心儿子只知其表不解其里,自己的狷狂中蕴含着老庄玄学的思想积淀,埋藏着愁肠百转的世事忧苦,其精神实质是难以效仿的。险恶的现实迫使他不得不将灵与肉分开,形醉而神不醉。(见拙作《阮籍现象的文化意蕴》,《求是学刊》1996年3期)《红楼梦》中的宝玉形象,从行为到精神几乎也构成了魏晋风度,透过他与阮籍的相似点,我们不难体会出宝玉“似傻如狂”的疾呆外表下面所蕴藏的深邃思想。 如果进一步从同中求异,相比之下,贾宝玉对“古今仕途经济道路的否定”(张锦池《究竟是回归,还是叛逆——〈红楼梦〉与〈儒林外史〉社会观念的比较研究》,《红楼梦学刊》1996年2期)比阮籍单纯的对曹魏政权的失望、对司马氏统治的反抗,意义更为深刻。阮籍否定的是个别的(魏晋之交)黑暗年代之下的入仕之路,而《红楼梦》是对所有封建仕途经济道路的否定。所以后者的痴、狂在阮籍的基础上有所发展,更富有精神价值了。
(二)谁云玉石同? 阮籍《咏怀》第五十四首:“谁云玉石同?泪下不可禁。”黄节《阮步兵咏怀诗注》:“楚辞九章曰:‘同糅玉石兮,一概而相量,夫惟党人鄙固兮,羌不知余之所臧。’王逸注曰:‘贤愚杂厕。’”阮籍在此倾诉了对贤、愚不分的现实的不满。也可曲折地理解为玉石纵殊,同于灰烬的无奈。 阮诗此句可以引发对《红楼梦》中玉、石意蕴的思考。关于《红楼梦》的主旨从玉还是从石的问题,学术界多有争论,而认为舍玉从石者较多,笔者曾撰文论及。(《〈红楼梦〉对水、石意象的拓展》,《红楼梦学刊》1996年3期)现在看来,对玉、石之争的问题应该采取立体的视点:第一,在表层上,是弃玉从石,返朴归真的。第二,在深层中,《红楼梦》的作者在维护主人公外石内玉的品质。这“玉”的象征意义不是金子般的贵重,而是清水一样的高洁。《红楼梦》中三个品性高洁的人物都以“玉”字为名,即宝玉、黛玉和妙玉。足见作者对玉并非持厌弃的态度,而是苦于不被理解,被与金银铜臭归为一族。作者真正厌弃的是“金玉良缘”。正因为宝玉的怀玉之质不被世人认识,世人真、假不辨,宝玉才名“假(贾)”实真,这是《红楼梦》的辩证内蕴所在。
(三)终身履薄冰阮籍 《咏怀》第三十三首中描述的情景与《红楼梦》中黛玉的处境相似。 阮籍和黛玉都是富于含蓄美的悲剧人物。“悲剧人物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的受难负有责任。”(朱光潜《悲剧心理学》第80页,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)阮籍和黛玉的悲剧除客观环境外,也是他们自身的性格悲剧。内向的性格和隐曲的处世方式导致了其悲剧的加剧。黄节评阮籍这首诗时说:“‘终身履薄冰’,所以昭其慎与!”(《阮步兵咏怀诗注》)阮籍处世之“慎”(曾被司马昭称为“天下之至慎者”)也体现在他《咏怀》诗的创作上,其朦胧曲折的风格,造成“百代之下,难以情测”(李善注《文选》)的艺术效果。林黛玉虽然才思敏捷、伶牙俐齿,但在与宝玉的爱情婚姻问题上,却从不直吐心曲。她只在诗中悲叹:“满纸自怜题素怨,片言谁解识秋心?”与阮籍的“谁知我心焦?”、“辛酸谁语哉!”等诗句如出一辙。“古未有儿女之情日以泪洗面者,古亦未有儿女之情而终身竟不著一字者,古未有儿女之情而知心小婢言不与私者。”(清·西园主人《红楼梦论辩·林黛玉论》,《红楼梦卷》第1册)的确,黛玉熟读《西厢记》,却不曾借红娘牵线。阮籍“言在耳目之内,情寄八荒之表”(钟嵘《诗品》),黛玉更甚之,她追求那种“不著一字,尽得风流”(司空图《诗品》)的境界。 在阮籍与黛玉的人生悲剧中,性格是重要因素,但环境的污浊也是不容忽视的,他们的言行都表现为不合流俗。阮籍之所以如履薄冰,是因为他不肯随波逐流。试想,司马氏给他许多次高就的机会(如联姻等),他都消极反抗,所以艰难地保全他的名节。黛玉追求“质本洁来还洁去”,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,从不逢迎权势,以致于把贾母喜爱她这一良好的机会都渐渐丧失了。曹雪芹的人生理想很多都反映在黛玉形象上,“她不仅对贾宝玉的那些崇尚自然、追求个性自由的表现默然相契,而且从不劝他去投身举业,走‘仕途经济’的封建道路。”(蒋和森《红楼梦引论》,载《红楼梦学刊》1996年4期)黛玉与阮籍相似,也反映出曹雪芹对阮籍人格、诗境的倾慕。
(四)求仁自得仁 阮籍《咏怀》第十三首的诗尾写道:“求仁自得仁,岂复叹咨嗟?”《红楼梦》戚序本存一条脂(砚斋)评云:“所谓‘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’,悲夫!” 《论语·述而》:“子贡曰:‘伯夷、叔齐何人也?’子曰:‘古之圣人也。’曰:‘怨乎?’曰:‘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。’”阮籍诗和脂评都典出《论语》,意蕴也很相似。 阮籍此诗结尾的前两句是“李公悲东门,苏子狭三河。”整体诗意是说,无论是李斯、苏秦,还是伯夷、叔齐都死得其所。李斯辅秦、苏秦辅六国,后有东门之悔、车裂之殃,都杀身而死;伯夷、叔齐,身为商臣,不食周粟,守节而死。他们或出为显宦,或隐遁深山,都遂其心愿,故死而无憾。这是阮籍所向往的。魏晋之际,司马氏为篡夺魏政权,一方面杀人如麻,一方面拉拢名士;前者使国人“道路以目”,后者企图树立几个投降归顺的样板以警世人。所以,摆在魏晋人士面前的两条路——仕与隐都充满鲜血。唯一能让人心理平衡的途径就是遂其心志。这一点,嵇康在拒绝山涛推举他做官时谈得更清楚:“尧舜之君世,许由之岩栖,子房之佐汉,接舆之行歌,其揆一也。仰瞻数君,可谓能遂其志者也。”(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) 《红楼梦》从言情的角度而论,就是在追求一种爱我所爱,无怨无悔的理想境界。脂评为《红楼梦》一书补充了这一意旨:“而绛珠之泪,偏偏不因离恨而落,为惜其石而落。可见惜其石,必惜其人。其人不自惜,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的为之惜乎!所以绛珠之泪,至死不干,万苦不怨,所谓‘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’,悲夫!”这是一种以“惜”为基础的“通灵”的情感现象。《红楼梦》打破了它以前的作品中“问世间情为何物,只教人以身相许”、“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”等以婚姻为最终归宿的传统模式,对“情”进行了新的诠释。 “现实中的爱情多半是失败的,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,就是败于终成眷属的厌倦。然而,无奈留下了永久的怀恋,厌倦激起了常新的追求,这又未尝不是爱情本身的成功。说到底,爱情是超越于成败的。爱情是人生最美丽的梦,你能说你做了一个成功的梦或失败的梦吗?”(周国平《人与永恒》第22页,上海人民出版1988年3月版)《红楼梦》也是一个梦,宝黛爱情是梦中之梦,这个梦的结局是超越成败、超越离合的。脂砚斋这段评语是对曹雪芹小说的补充和点化,是对《红楼梦》中宝黛爱情的升华,道出了黛玉泪尽而逝的美学价值。 从阮籍“求仁而得仁”的诗句抽绎出的魏晋士人“遂其志”的理想追求,让我们进一步理解了《红楼梦》的悲剧美。宝玉和黛玉彼此在精神上“求仁而得仁”、各“遂其志”,的确再没有什么值得嗟叹和悲怨的了。这应该属于一种审美意义上的“大团圆”。
后世影响
五言诗
阮籍是建安以来第一个全力创作五言诗的人,其《咏怀诗》把八十二首五言诗连在一起,编成一部庞大的组诗,并塑造了一个悲愤诗人的艺术形象,这本身就是一个极有意义的创举,一个显著的成就,在五言诗的发展史上奠定了基础,开创了新的境界,做出了巨大的贡献,对后世作家产生了重大影响。如晋左思、张载、陶潜(《饮酒》),南北朝刘宋的鲍照,北周的庾信,唐陈子昂(《感遇》),李白(《古风》)等人诗篇都是以抒情言志,广泛涉及现实生活,具有深厚思想内容的五言长诗,无不是对阮籍《咏怀诗》的继承和发展。
阮籍的《咏怀诗》或隐晦寓意,或直抒心迹,表现了诗人深沉的人生悲哀,充满浓郁的哀伤情调和生命意识,无不给人以“陶性灵,发幽思”的人生启悟。阮籍的诗形象得展现了魏晋之际一代知识分子痛苦、抗争、苦闷、绝望的心路历程,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和认识价值。对五言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,创造了抒情组诗的阮籍的《咏怀诗》以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美学情调出现在中国诗坛上,当时就引起了强烈反响。阮籍之后,诗人争先仿效其作,影响极为深广。后人给予“忧时悯乱,兴寄无端,而骏放之致,沉挚之词,诚足以睥睨八荒,牢笼万有”的极高评价,是当之无愧的新形式,开后代左思《咏史》组诗,陶渊明《饮酒》组诗的先河。
对曹雪芹
研究阮籍其人、其诗,难免让人想到《红楼梦》——阮籍的狷狂痴态、朦胧的诗篇、如履薄冰的处境以及对心理平衡的艰难追求等,都可以在《红楼梦》中找到影子。这难道仅仅是偶然现象吗其实,若论阮籍与《红楼梦》的作者曹雪芹之间的联系,也并非毫无缘由。
首先,曹雪芹倾慕阮籍。曹雪芹字“梦阮”(另说号“梦阮”),这“阮”应指阮籍。周汝昌先生曾指出:“‘梦阮’之一别号的背后可能暗示着曹雪芹对阮籍的梦想是并非泛泛的。”(《曹雪芹小传》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)这里提出了很有价值的可能性。另外,曹雪芹的好友敦诚“步兵白眼向人斜”(《赠曹雪芹》)的诗句,用阮籍(世称阮步兵)青白眼的轶事来称赞曹雪芹不肯随波逐流的傲世态度。物以类聚、人以群分,友人的赠诗揭示了曹雪芹与阮籍相似的才情和心境。
其次,曹氏与阮氏在历史上有亲缘关系。曹雪芹曾被比做魏武之子孙,敦诚曾写道:“少陵昔赠曹将军,曾曰魏武之子孙。君又无乃将军后,于今环堵蓬蒿屯。……爱君诗笔有奇气,直追昌谷破篱樊。……”(《寄怀曹雪芹》)诗中“奇气”的评价颇为传神,建安曹植“骨气奇高、词采华茂”(钟嵘《诗品》),到了《红楼梦》,的确体现出“文采风流今尚存”(杜甫《丹青引赠曹将军霸》)了。汉魏之际,曹氏与阮氏关系密切,阮籍之父阮瑀是曹氏父子身边的文官,父死之后,阮籍仍受曹氏的关怀。当然,曹雪芹“梦阮”不仅因为某种亲缘关系,更重要的还在于阮籍是他心灵的知者、行为的楷模。
红楼梦的影响
此外,《红楼梦》的朦胧意境与阮籍的《咏怀》诗很相似。阮籍的诗朦胧曲折,仅“孤鸿号外野,翔鸟鸣北林”两句,就有三种以上的解释,至今难以定论。《红楼梦》书中也曾提到阮诗,黛玉教导香菱学诗时说:“你若真心要学,我这里有《王摩诘全集》,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读一百首,细心揣摩透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,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,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,然后再把陶渊明、应玚、谢、阮、庾、鲍等人的一看。”这里谈到了“阮”,足见作者对阮籍的重视。不过,这段话还隐含了一个问题:中国诗史上,从魏晋南北朝到唐代,从诗佛、诗圣、诗仙、陶、谢、庾、鲍、阮籍、嵇康,再上溯到建安时代,便数三曹七子了。而《红楼梦》中只提了一个在当时年辈较小、存诗较少的应玚来代表建安作家,对才高八斗的子建、开一代文风的曹操和首倡“诗赋欲丽”的曹丕都故意避讳,恐怕是弦外有音的。“邺下才人应有恨,山阳残笛不堪闻。”从敦诚《挽曹雪芹》的诗句中可见,曹雪芹不仅世袭了建安曹氏的风骨,也承继了正始诗人含蓄曲折的风格。书中象这样闪烁其辞者不计其数,“满纸荒唐言,一把辛酸泪”,与其说《红楼梦》在写作上颇具匠心,不如说它象阮籍扑朔迷离的《咏怀》诗一样煞费苦心。
阮籍与曹雪芹之间的诸多联系,增强了笔者比较研究的好奇心和自信心。下面将通过四个相似点具体分析阮籍对《红楼梦》的影响。
(一) 时人多谓痴阮籍与《红楼梦》中的宝玉形象都有“痴”的特征。《晋书·阮籍传》:“容貌瑰杰,志气宏放,傲然独得,任性不羁……时人多谓之痴。”《红楼梦》的篇头诗即是“都云作者痴,谁解其中味。”而描绘宝玉的《西江月》词云:“无故寻愁觅恨,有时似傻如狂。”曹雪芹“痴”的自述以及对宝玉“似傻如狂”形象的塑造,都与阮籍的“时人多谓痴”酷似,不仅形似,而且神似。相似点是他们的“痴”都由于和“时人”不同。
阮籍和《红楼梦》中的宝玉都曾经被统治者所重视——阮籍受过当时持掌朝廷大权的司马昭的关心和庇护,司马氏甚至用联姻来拉拢他。(参见《晋书·阮籍传》和《晋书·何曾传》)宝玉也深得贾府至尊贾母的宠爱,其实,贾政对他的严厉也是一种望子成龙的爱。然而,得到当权者关爱的前提是他们必须顺服。正因为他们不安于头上那片庇荫,他们才成了“多余人”。不是现实社会要抛弃他们,是他们在摒弃黑暗社会。他们都很孤独,但那是一种走在时代前列的“前不见古人、后不见来者”的孤独。大凡历史先行者每每以痴狂的反常形态为当时世俗所不容,阮籍与《红楼梦》中的宝玉即是两个典例。
阮籍的放达形象常被视为魏晋风度的化身,他曾创造过一醉六十天不醒的醉酒记录,然而他的神志却始终是清醒的。正始时期,由于阮籍的影响,阮氏家族以清谈闻名。阮籍之侄阮咸因放达也被列入竹林七贤,阮籍的儿子阮浑也想效仿,却遭到了阮籍的反对。他之所以阻止儿子放浪纵恣,“盖以浑(阮浑)未识己之所以为达了。”(戴逵《竹林七贤论》)他担心儿子只知其表不解其里,自己的狷狂中蕴含着老庄玄学的思想积淀,埋藏着愁肠百转的世事忧苦,其精神实质是难以效仿的。险恶的现实迫使他不得不将灵与肉分开,形醉而神不醉。(见拙作《阮籍现象的文化意蕴》,《求是学刊》1996年3期)《红楼梦》中的宝玉形象,从行为到精神几乎也构成了魏晋风度,透过他与阮籍的相似点,我们不难体会出宝玉“似傻如狂”的疾呆外表下面所蕴藏的深邃思想。
如果进一步从同中求异,相比之下,贾宝玉对“古今仕途经济道路的否定”(张锦池《究竟是回归,还是叛逆——〈红楼梦〉与〈儒林外史〉社会观念的比较研究》,《红楼梦学刊》1996年2期)比阮籍单纯的对曹魏政权的失望、对司马氏统治的反抗,意义更为深刻。阮籍否定的是个别的(魏晋之交)黑暗年代之下的入仕之路,而《红楼梦》是对所有封建仕途经济道路的否定。所以后者的痴、狂在阮籍的基础上有所发展,更富有精神价值了。
(二)谁云玉石同?
阮籍《咏怀》第五十四首:“谁云玉石同?泪下不可禁。”黄节《阮步兵咏怀诗注》:“楚辞九章曰:‘同糅玉石兮,一概而相量,夫惟党人鄙固兮,羌不知余之所臧。’王逸注曰:‘贤愚杂厕。’”阮籍在此倾诉了对贤、愚不分的现实的不满。也可曲折地理解为玉石纵殊,同于灰烬的无奈。
阮诗此句可以引发对《红楼梦》中玉、石意蕴的思考。关于《红楼梦》的主旨从玉还是从石的问题,学术界多有争论,而认为舍玉从石者较多,笔者曾撰文论及。(《〈红楼梦〉对水、石意象的拓展》,《红楼梦学刊》1996年3期)现在看来,对玉、石之争的问题应该采取立体的视点:第一,在表层上,是弃玉从石,返朴归真的。第二,在深层中,《红楼梦》的作者在维护主人公外石内玉的品质。这“玉”的象征意义不是金子般的贵重,而是清水一样的高洁。《红楼梦》中三个品性高洁的人物都以“玉”字为名,即宝玉、黛玉和妙玉。足见作者对玉并非持厌弃的态度,而是苦于不被理解,被与金银铜臭归为一族。作者真正厌弃的是“金玉良缘”。正因为宝玉的怀玉之质不被世人认识,世人真、假不辨,宝玉才名“假(贾)”实真,这是《红楼梦》的辩证内蕴所在。
(三)终身履薄冰阮籍
《咏怀》第三十三首中描述的情景与《红楼梦》中黛玉的处境相似。
阮籍和黛玉都是富于含蓄美的悲剧人物。“悲剧人物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的受难负有责任。”(朱光潜《悲剧心理学》第80页,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)阮籍和黛玉的悲剧除客观环境外,也是他们自身的性格悲剧。内向的性格和隐曲的处世方式导致了其悲剧的加剧。黄节评阮籍这首诗时说:“‘终身履薄冰’,所以昭其慎与!”(《阮步兵咏怀诗注》)阮籍处世之“慎”(曾被司马昭称为“天下之至慎者”)也体现在他《咏怀》诗的创作上,其朦胧曲折的风格,造成“百代之下,难以情测”(李善注《文选》)的艺术效果。林黛玉虽然才思敏捷、伶牙俐齿,但在与宝玉的爱情婚姻问题上,却从不直吐心曲。她只在诗中悲叹:“满纸自怜题素怨,片言谁解识秋心?”与阮籍的“谁知我心焦?”、“辛酸谁语哉!”等诗句如出一辙。“古未有儿女之情日以泪洗面者,古亦未有儿女之情而终身竟不著一字者,古未有儿女之情而知心小婢言不与私者。”(清·西园主人《红楼梦论辩·林黛玉论》,《红楼梦卷》第1册)的确,黛玉熟读《西厢记》,却不曾借红娘牵线。阮籍“言在耳目之内,情寄八荒之表”(钟嵘《诗品》),黛玉更甚之,她追求那种“不著一字,尽得风流”(司空图《诗品》)的境界。
在阮籍与黛玉的人生悲剧中,性格是重要因素,但环境的污浊也是不容忽视的,他们的言行都表现为不合流俗。阮籍之所以如履薄冰,是因为他不肯随波逐流。试想,司马氏给他许多次高就的机会(如联姻等),他都消极反抗,所以艰难地保全他的名节。黛玉追求“质本洁来还洁去”,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,从不逢迎权势,以致于把贾母喜爱她这一良好的机会都渐渐丧失了。曹雪芹的人生理想很多都反映在黛玉形象上,“她不仅对贾宝玉的那些崇尚自然、追求个性自由的表现默然相契,而且从不劝他去投身举业,走‘仕途经济’的封建道路。”(蒋和森《红楼梦引论》,载《红楼梦学刊》1996年4期)黛玉与阮籍相似,也反映出曹雪芹对阮籍人格、诗境的倾慕。
(四)求仁自得仁
阮籍《咏怀》第十三首的诗尾写道:“求仁自得仁,岂复叹咨嗟?”《红楼梦》戚序本存一条脂(砚斋)评云:“所谓‘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’,悲夫!”
《论语·述而》:“子贡曰:‘伯夷、叔齐何人也?’子曰:‘古之圣人也。’曰:‘怨乎?’曰:‘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。’”阮籍诗和脂评都典出《论语》,意蕴也很相似。
阮籍此诗结尾的前两句是“李公悲东门,苏子狭三河。”整体诗意是说,无论是李斯、苏秦,还是伯夷、叔齐都死得其所。李斯辅秦、苏秦辅六国,后有东门之悔、车裂之殃,都杀身而死;伯夷、叔齐,身为商臣,不食周粟,守节而死。他们或出为显宦,或隐遁深山,都遂其心愿,故死而无憾。这是阮籍所向往的。魏晋之际,司马氏为篡夺魏政权,一方面杀人如麻,一方面拉拢名士;前者使国人“道路以目”,后者企图树立几个投降归顺的样板以警世人。所以,摆在魏晋人士面前的两条路——仕与隐都充满鲜血。唯一能让人心理平衡的途径就是遂其心志。这一点,嵇康在拒绝山涛推举他做官时谈得更清楚:“尧舜之君世,许由之岩栖,子房之佐汉,接舆之行歌,其揆一也。仰瞻数君,可谓能遂其志者也。”(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)
《红楼梦》从言情的角度而论,就是在追求一种爱我所爱,无怨无悔的理想境界。脂评为《红楼梦》一书补充了这一意旨:“而绛珠之泪,偏偏不因离恨而落,为惜其石而落。可见惜其石,必惜其人。其人不自惜,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的为之惜乎!所以绛珠之泪,至死不干,万苦不怨,所谓‘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’,悲夫!”这是一种以“惜”为基础的“通灵”的情感现象。《红楼梦》打破了它以前的作品中“问世间情为何物,只教人以身相许”、“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”等以婚姻为最终归宿的传统模式,对“情”进行了新的诠释。
“现实中的爱情多半是失败的,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,就是败于终成眷属的厌倦。然而,无奈留下了永久的怀恋,厌倦激起了常新的追求,这又未尝不是爱情本身的成功。说到底,爱情是超越于成败的。爱情是人生最美丽的梦,你能说你做了一个成功的梦或失败的梦吗?”(周国平《人与永恒》第22页,上海人民出版1988年3月版)《红楼梦》也是一个梦,宝黛爱情是梦中之梦,这个梦的结局是超越成败、超越离合的。脂砚斋这段评语是对曹雪芹小说的补充和点化,是对《红楼梦》中宝黛爱情的升华,道出了黛玉泪尽而逝的美学价值。
从阮籍“求仁而得仁”的诗句抽绎出的魏晋士人“遂其志”的理想追求,让我们进一步理解了《红楼梦》的悲剧美。宝玉和黛玉彼此在精神上“求仁而得仁”、各“遂其志”,的确再没有什么值得嗟叹和悲怨的了。这应该属于一种审美意义上的“大团圆”。